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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公布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

发布时间:2022-12-05 21:26

  2022年12月5日讯:为完善贵州省公证服务价格政策,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,减轻社会基本公证服务费用负担,近日,贵州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司法厅联合制定《贵州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。

  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,制定最高收费标准,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浮,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。对公证机构开展关系民生基本公证服务项目之外的公证服务,实行市场调节价,具体收费标准由当事人与公证机构按规定协商确定。

  在全面落实各项优惠减免政策方面,《管理办法》提出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,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;对低保户、重度残疾人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中的相关业务的,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得低于50%;农村居民及城镇低收入群体办理财产继承、赠与、接受遗赠公证费用,公证机构应予以一定程度减免;对于与领取抚恤金、劳工赔偿金、救济金、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,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,证明赡养、抚养、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,公证机构应当明确价格减免具体幅度;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,公证机构应当承担法律援助义务,按规定减免相应的公证服务费用;鼓励各公证机构结合自身实际,出台更多对低收入、高龄老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价格减免政策,确保其能够获得基本公证服务。

  下一步,贵州各级发展改革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将密切配合,加强对公证服务价格的跟踪及定期评估,引导公证机构公平有序竞争,降低经营成本,提高公证服务质量。同时,价格主管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价格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。